【教务信息】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费与资助

一、学宿费

1、学费

2023年入学学费:

(全日制)全球:人民币28.8万元(分两次缴纳)

(全日制)上财-洛桑全球MBA1+1双学位:人民币19.4万元+瑞士法郎2.86万

(非全日制)综合精英:人民币36.8万元(分三次缴纳)

(非全日制)金融投资:人民币41.8万元(分三次缴纳)

(非全日制)EMBA:人民币48.8万元(分两次缴纳)

2022年入学学费:

(全日制)全球:人民币28.8万元(分两次缴纳)

(非全日制)综合精英:人民币32.8万元(分三次缴纳)

(非全日制)金融投资:人民币36.8万元(分三次缴纳)

(非全日制)EMBA:人民币42.8万元(分两次缴纳)

2021年入学学费:

(全日制)全球:人民币28.8万元(分两次缴纳)

(非全日制)综合精英:人民币32.8万元(分三次缴纳)

(非全日制)金融投资:人民币36.8万元(分三次缴纳)

(非全日制)EMBA:人民币42.8万元(分两次缴纳)

2、住宿费

全日制研究生:人民币1200元

3、其他

因特殊原因不能缴清学费,可申请缓交学费,具体申请的条件和操作程序可参见学生手册缴纳学费相关规定。申请缓交的同学必须在缴费日期截止之前填写《缓交学费申请表》,并交至MBA中心培养办公室。经学校批准后方可注册。

附件:缓交学费申请表


二、奖学金

1.新生奖学金


奖学金类别

奖项

金额
(万元)

人数

评奖原则

杰出人才奖学金

50

8

个人或领导企业在服务国家战略中做出突出成绩,在行业发展中起到龙头带动作用,面向未来形成突破性创新成果的商界领袖,为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紧缺人才,获得省、部委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先进工作者”称号等。

统考奖学金

一等奖

100%学费

1

统考成绩排名第1名

二等奖

50%学费

统考成绩高于(含)240分的录取考生可获得二等奖;240分以下,排名在前15名内的可获得三等奖;总数共14人。

统考成绩≥240分,且排名在前15名

(不包括第1名)

三等奖

3

排名在前15名

(不包括一等奖和二等奖)

预面试奖学金

一等奖

100%学费

1

预面试成绩排名第1名

二等奖

5

9

预面试排名第2-10名

三等奖

1

55

预面试成绩排名第11-65名

综合奖学金

全日制

一等奖

100%学费

1

综合成绩排名第1名

二等奖

5

2

综合成绩排名第2-3名

三等奖

1

5

综合成绩排名第4-8名

综合精英

一等奖

100%学费

1

综合成绩排名第1名

二等奖

6

4

综合成绩排名第2-5名

三等奖

1

35

综合成绩排名第6-40名

金融投资

一等奖

100%学费

1

综合成绩排名第1名

二等奖

7

4

综合成绩排名第2-5名

三等奖

2

25

综合成绩排名第6-30名

EMBA

一等奖

100%学费

1

综合成绩排名第1名

二等奖

8

2

综合成绩排名第2-3名

三等奖

5

3

综合成绩排名第4-6名

GMAT奖学金

一等奖

100%学费

1

GMAT成绩第1名

鼓励奖

1

3

GMAT成绩第2-4名



1)   精英人才奖学金于学生入学后发放,根据每学年学费上缴情况按比例发放。获奖学金学生如在今后学习过程中出现未按时按比例缴纳学费、违纪、课业不合格、退学等情况,将视为放弃对应奖励,不再补评。

2)   按照奖学金的评选依据,各类别精英人才奖学金均不叠加累计发放,发放金额以最高的单项奖学金金额为准。

3)   统考奖学金排名时如出现总分相同情况,则优先比较综合能力分数;预面试奖学金排名时如出现总分相同情况,则优先比较背景评估分数;综合奖学金排名时如出现总分相同情况,则优先比较面试分数。

4)   杰出人才奖学金说明:

A.该奖学金由两部分构成:①100%学费费用;②海外游学项目费用和各类官方组织的活动费用,且两部分累加之和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B.该奖学金需在当年统考日之前申请,将由中欧平台招生领导小组综合评定。

5)   GMAT奖学金申请说明:

A.GMAT奖学金需在当年统考日之前申请。

B.GMAT奖学金标准:得分达到750分的考生可申请GMAT一等奖学金;得分达到660分的考生可申请GMAT鼓励奖学金(申请者按总分排名,奖学金获得者不超过设定总人数)。

C.GMAT考试成绩需在有效期内。

6)   每位获奖学生有义务服从学校相关安排,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学生因自身原因不愿配合则视为自动放弃对应奖励,不再补评;

7)   每位获奖考生均须与我院签订奖学金协议书,拒签者视为自动放弃奖学金;

8)   上海财经大学中欧平台对新生奖学金评比及发放规则拥有最终解释权。

2.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全日制)

1)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特别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2)   奖励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名额由国家按在校生人数下达;

3.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全日制)

1)   奖励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获得奖励的研究生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学校将根据国家具体政策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4.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全日制)

1)   奖励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获得奖励的研究生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学校将根据国家具体政策对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5.   MBA学业优秀奖学金

1)   奖励对象:面向在读期间勤奋学习专业知识,取得优异成绩,全面发展的MBA研究生;

2)   评审原则:按全日制班、综合精英班、金融投资班、EMBA班四种班级类型进行评选;需修满指定的必修课程并获得对应的学分;按考核课程的平均绩点进行评审;考核课程的平均绩点相同时,按第二课堂、社会公益参与情况排名。

6.   优秀学位论文奖学金:

1)   奖励对象:面向本年度所有学分修满、学费缴清、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MBA研究生;

2)   评审原则:评选为当年项目优秀论文或上海市优秀论文者即获得优秀论文奖学金。

7.   单项奖学金

7.1 社会贡献奖学金

1) 奖励对象:积极参与公益志愿活动,以突出工作成绩或其他行动推动社会发展的个人或团体;

2) 评审原则: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可申请参评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经评审会监督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评定;

7.2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1)奖励对象:在MBA学联、俱乐部、班级等各类学生组织中乐于奉献、积极策划举办各类优质学生活动的学生干部;

2)评审原则:在各类学生组织中积极踊跃表现突出者可申请参评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经评审会监督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评定;

7.3 社会实践奖学金

1) 奖励对象:在第二课堂及整合实践项目等实践活动中表现优异的个人或团体;

2) 评审原则:在第二课堂及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可申请参评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经评审会监督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评定;

7.4 竞赛奖学金

1) 奖励对象:在各类专业竞赛中充分发挥创新精神,斩获优异成绩的个人或团体

2) 评审原则:在各类校级以上的专业竞赛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可申请参评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经评审会监督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评定;

7.5 文体奖学金

1)奖励对象:在各项文体活动中态度积极成绩优秀的个人或团体;

2)评审原则:在各类院级以上的文体竞赛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团体可申请参评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经评审会监督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7.6女性领导力奖学金

1)奖励对象:在所处领域具有卓越建树、对社会具有突出贡献或极富领导力的创业女性;

2)评审原则:对行业对社会具有突出贡献的优秀女性可申请参评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经评审会监督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评定;

7.7.职业英才奖学金

1)奖励对象:在读期间参加并通过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或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考试的MBA研究生;

2)附加申请条件:同一MBA研究生就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考试的不同级别可重复申请;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考试单科成绩皆不低于360分。

8.   国际交流奖学金

8.1海外交换生奖学金

1)   奖励对象:赴国际合作院校、研究机构进行一学期(3-6个月)短期交换学习,并顺利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MBA研究生;

2)   附加申请条件:托福网考(TOEFL iBT)92分及以上或雅思(IELTS)6.5分及以上;必须在参加海外交换学习前取得雅思或托福达标成绩;在海外交换学习期间所选课程无不及格课程;在海外交换学习之前(即上财课程)无不及格课程;顺利完成海外交换项目后,按期返回学院并完成相关总结报告。

8.2卓越交换生奖学金

1)   奖励对象:赴国际合作院校、研究机构进行一学期(3-6个月)短期交换学习,并顺利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MBA研究生;

2)   附加申请条件:成功申请并且赴指定中欧平台参加交换学习;在海外交换学习期间所选课程无不及格课程;在海外交换学习之前(即上财课程)无不及格课程;顺利完成海外交换项目后,按期返回学院并完成相关总结报告;

4)   若申请者同时满足海外交换生和卓越交换生这两项奖学金条件,两项奖学金可以兼得。

8.3 MBA+X 双学位奖学金

1)   奖励对象:赴国际合作院校进行一学年的双学位长期项目学习,并且顺利取得国外院校的学历证书且取得上海财经大学中欧平台学历学位证书的MBA研究生;

3)   附加申请条件:成功申请相关院校,最终赴外方院校进行双学位项目学习并取得外方院校学历证书;顺利完成双学位项目后,按期返回完成上财MBA学习并取得我校工商管理专业学历学位证书。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各奖项评选细则以最新通知为准。


三、银行贷款

在我校就读的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以下金融机构的商业助学贷款服务。

2023年教育分期服务信息汇总:

2023财大-工商银行教育分期1.pdf

2023财大-工商银行教育分期2.pdf

2023财大-建设银行教育分期1.pdf

2023财大-建设银行教育分期2.pdf

2023财大-农业银行教育分期.pdf

2023财大-中国银行教育分期.pdf

2023财大-邮储银行教育分期.pdf

2023财大-招商银行教育分期1.pdf

2023财大-招商银行教育分期2.pdf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条款以贷款人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