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为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各位考生拟录取后还需完成以下程序。研究生院对拟录取结果进行审核,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备案。
拟录取学员需按照以下要求提交录取材料:
-(全日制)全球班、(全日制)上财-洛桑全球MBA1+1双学位班拟录取学员:
1.请于即日起在上海财经大学招生管理信息系统(yz.sufe.edu.cn)-系统帮助-文档下载中下载、打印《上海财经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状况审查表》(见附件1),并于4月30日前完成内容填写、加盖政审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我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后纸质《上海财经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状况审查表》需在4月30日前使用EMS或顺丰快递至中欧平台MBA中心招生办。(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369号上海财经大学中欧平台1号楼101MBA中心招生办,收件人:段老师,联系电话:021-65580018)
材料寄送状态可在中欧平台用户中心站内信查看,(https://usercenter.sufe.edu.cn/Apply/MBA),预计每周五更新当周寄送状态(如有假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2.请于即日起在上海财经大学招生管理信息系统(yz.sufe.edu.cn)下载、打印调档函,并根据调档函上的要求联系档案主管部门,由档案主管部门将本人档案按时寄至上海财经大学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育衡楼105室,邮政编码:200433,电话:021-65902016)。档案通过机要或者ems高校学生档案专用通道邮寄。65902016仅用于接收快递,考生如需查询档案到达情况可前往“上财官网-公共服务-人事档案-拟录取研究生档案接收查询”。
3.请于5月20日前核对或更新招生管理信息系统(yz.sufe.edu.cn)内的个人通信地址(用于发放录取通知书),更新方法:在个人报名信息-联系信息页面右上角点修改联系方式。录取通知书预计将于6月发出。
-(非全日制)综合精英、(非全日制)金融投资和(非全日制)EMBA拟录取学员:
考生您好,您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培养,实际录取将在政审合格后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拟录取后的工作程序为:签订《上海财经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见附件2)、政审(见附件1)、发放录取通知书。
1. 请至“阅读原文”下载并打印《上海财经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状况审查表》(以下简称《审查表》)(见附件1)一份和《协议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配合催促档案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于4月30日前将填写完整并盖章的《审查表》一份和填写完整并签字的《协议书》一式三份,用EMS或顺丰快递至中欧平台MBA中心招生办。(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369号上海财经大学中欧平台1号楼101(MBA中心招生办),收件人:段老师,联系电话:021-65580018)
2. 各位拟录取考生请于5月20日前核对或更新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内的个人通信地址(用于发放录取通知书),更新方法:在个人报名信息-联系信息页面右上角点修改联系方式。录取通知书预计将于6月发出。
附件1:
上海财经大学2024年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状况审查表.pdf
附件2:
上海财经大学20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