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项目学位认证书调整和部分认证书可更换的通知

    依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程序和标准》(试行)第41条和第43条规定,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认证书类型和部分认证书表述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认证书版本将统一增加所获学位证书具有相应学历的表述,并将取消含有合作办学字样认证书名称的表述。

 

    本项目为国家教育部认证中外合作MBA项目,可进行认证和认证书的更换。

 

    凡获得国(境)外高校颁发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并已经获有下述认证书的认证申请人可本着自愿的原则,提出更换认证书版本的申请:

    1. 《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内地与港澳地区合作办学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内容中无“XXX所获XX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学历”的。

 

    需要更换认证书的校友可查看并下载申请更换认证书表格及申请须知:

    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135/info14919.htm

 

    关于上海财经大学-美国韦伯斯特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项目办理此认证问题与回答:

 

    问:项目除学位证书外,是否有学历证书?
    答:项目毕业生将被授予正式的韦伯斯特大学MBA硕士学位,且可以获得上海财经大学颁发的结业证书。同时项目将提供有效证明以帮助毕业生办理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自今年开始,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认证书类型和部分认证书表述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认证书版本将统一增加所获学位证书具有相应学历的表述。所以如果需要双证的学生,可在毕业后办理认证手续。

 

    问:经教育部批准办学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其他国外项目有什么区别?
    答: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依法设立或者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均应当取得由审批机关颁发的并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编号、统一格式的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或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凡是获得教育部批准办学的中外合作项目在中国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信息平台和中国教育部涉外监管信息网都可以查看具体项目名称与批准编号等信息。
    凡是获得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毕业生获取的学位,均可在教育部办理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位认证书,并取得所获学位证书具有的相应学历,还可以进行在线查询功能,为学生、家长、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提供方便。
    若是没有获得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国外项目,无法进行相关认证,国家不予承认。在此友情提醒各位同学谨慎选择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如有其他疑问,可致电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010-62677800或致电本项目办公室021-35305475进行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