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获得上海财经大学课程考试资格证的同等学力人员,如果申请学位,须按照《上海财经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管理办法》(上财研[2015]7号)及其它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主要内容包括:
一、课程考试
(1)通过课程总门数不少于15门,获得总学分不少于33学分(包括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等)。
(2)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后才可制作结业证书。
☆ 时间节点
二、学校统一考试
1. 学校统一考试科目: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微观经济学;
2. 学校统一考试费:100元/门次。
3. 最后一次学校统一考试报名时间:2024年10月(具体时间以考试报名工作通知为准)。
三、全国统一考试
1. 国家统一考试科目
(1)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2)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有:
企业管理专业和市场营销学专业学科综合考试科目:《工商管理》(含战略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管理学)。
产业经济学专业学科综合考试科目:《经济学》(含西方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国际经济学、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财政学)。
2. 全国统一考试费:100元/门次。
3. 最后一次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2025年3月(具体时间以考试报名工作通知为准)。
四、学位论文
最后一次学位论文正式答辩时间:2026年上半年(具体时间以论文答辩工作通知为准)。
五、收费项目与标准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费:6000元/人